一、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相关签署申办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3、合同、章程(原件);
4、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5、审批部门关于注册申请表、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8、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9、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
二、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外方企业:
(1)身份证明:先去企业所在国家公证机构对企业资质的公证,之后到中国驻企业所在国家的大使馆办理公正翻译与以上公正文件的认证;
(2)资信证明:该企业所在国家金融机构(即: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2、外方个人:
(1)身份证明:若人在中国境内,只需要将其护照原件进行提供(签证日期内,且护照上有入境记录);若人在境外,则要护照在户籍所在国公证机构做公证,之后在中国驻其户籍所在国大使馆翻译和认证;
在国内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只能以企业的身份证与外资合资成立公司,不能以个人的身份与他们成立合资公司。
3、中方企业:
(1)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公章;
(2)资信证明: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存款证明。
三、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注意事项:
1、成立合资公司必须提供:法人、监事、董事长、总经理相关高管成员身份;
2、确定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架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3、提供中外合资公司在国内的发展计划(如果没有可由我们编写完成)。